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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博士生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一年研修

「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博士生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一年研修案公告」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為限。
(二)申請人須具所屬學校博士班學籍且為在學生。
(三)獲補助學生應自主規劃於柏克萊之修課計畫並完成之,為本案必要要求。
(四)出具柏克萊之教授或系所研究中心同意接受赴柏克萊研究、修課或與臺灣指導教授共同指導同意函者,優先考慮補助。
(五)赴柏克萊研修以一年為期,補助2.5萬美元,不得分段或延期。
(六)申請人須提供具時效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或美國之學位證明,並請注意其他文件要求。
(七)本計畫獲補助學生應遵守之義務與規定,由所屬學校依本要點及校內相關規定與其簽署行政契約書規範之,受補助人如有違約情事,所屬學校應向學生追還已領取之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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